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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上一篇,教條式的結尾讓我覺得自己太嚴肅了。

為何真正俗的是人心?
當一個人穿著高腰褲把上衣紮進去,褲子太短以致露出襪子時,我會覺得他很俗。但是如果他做事很認真待人很真誠我就可以接受,俗的外表並沒有太大影響,只是沒有跟上流行的趨勢,反正不斷流轉的流行還是會讓高腰褲重新登場。
當一個人沒賺幾個錢卻刷卡買LV包,並不會讓我覺得這很高貴。但是分期付款買車買房子我就可以接受,因為值得。搞笑的是,買包包的人一定也覺得她這樣做很值得。我只能說「因為你值得」的廣告詞實在太誘惑人心了,把人類所有奢侈行為合理化。

如果我覺得他穿得很俗,俗的人其實是我;
如果她覺得分期付款的LV包讓她變得高貴,那麼俗的人就是她。

如果,她是買路邊一百塊的LV包過過乾癮,又該怎麼說?

因為一百塊才買,超級省錢家庭主婦。
因為LV的圖案才買,俗。
因為一百塊,又是LV才買,更俗。
這樣的劃分法很粗略,我只是想表達被虛榮心遮蔽的人心。

很多時候,就算我很喜歡這個包包的樣式與款式,但我會因為突然意識到它是某品牌的仿冒品而絕對不買! 並不是過份強調自己不崇尚名牌,而是喜歡的話我就不要假冒的,正品很貴下不了手,那就讓它成為心中的神吧!

或許哪天我會不識貨的買了不知名品牌的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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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iryv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