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昨天穿了一雙美麗的鞋出門,
不到一小時腳就破皮了,
當腳很痛卻還必須往前走時,走路就成了痛苦的事。
即使那雙鞋在百貨公司有設櫃我還是不想再穿她。

由於身邊沒有其他鞋於是我買了一雙鞋,
這正是悲慘的開始。

試穿的時候有點鬆,小一號又太緊,
但我喜歡她在我腳上的樣子,
於是付了錢墊了半墊走人,
走著走著,沒想到半墊還是讓我的腳掉了出來,
內心覺得不妙,還是硬著頭皮繼續走。

結果就是除了原本的後跟磨破皮加上小拇指水泡之外,
新鞋讓大拇指加入水泡的行列,
我舉步維艱,囧


美麗的鞋就像美麗的愛情,
穿上她,你就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美麗的女人。

第一雙美鞋,我真的很喜歡,
儘管早在我第一次穿她的時候就磨破腳,
我還是不死心的再穿了一次,
然後放棄。
第一雙過於合腳,第二雙太鬆,
都讓我傷痕累累,
就算試穿時再怎麼吸引人,
也要走一段長遠的路才會知道適不適合。

難怪林安迪都穿拖鞋X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airyv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